常州市安家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立足于预防为主,及时消除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
水平,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事件,把事故损失、事件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内外对学生的袭击、伤害及学生失踪、被绑架时的应急预案。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师生(职工)的相互挤压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职工)出走、自伤、自残、自虐、自杀事件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彭宏伟 执行组长:朱晓安
副组长:顾松乔 郑军锋 苏伟英
成员:冯小强 高雪平 钱锋 王荣炳 管明刚 邵复成 任俊平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
二、处理对学生的袭击、伤害及学生失踪、被绑架时应急措施:
1、当发生对学生的袭击、伤害或学生失踪、被绑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人员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校园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校长室或值日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三、学校出现大量师生互相挤压恶性事件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责能: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
(2)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公安、医疗、防疫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安排
1、医疗救援人员:高玉荣 莫萍春
(1)现场救治。
(2)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3)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并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
(4) 随时与组长保持联系。
2、现场控制人员: 管明刚 邵复成 任俊平 冯小强 顾松乔 郑军锋 苏伟英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组织班主任管好本班学生。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后勤保障人员:高雪平 钱锋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 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信息资料人员:吕坚 谢亚仙。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 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 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4)在第一时间向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四、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职工)出走、自伤、自残、自虐、自杀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老师;
2.班主任或教师、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学校老师;
2.班主任或教师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政教处,同时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学校政教处和班主任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工作,发生学生伤亡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