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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本培训工作总结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各中小学、幼儿园,薛家成校,国际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新社教〔2011〕10号),现就做好2011年度校本培训工作自评、总结和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与总结
      各校对照《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考核评估表》要求,做好校本培训的自评工作(表式见附件一),同时写好校本培训工作总结。自评表与总结于2012年1月12日前发区教师培训中心(E-mail:xbspzx@{域名已经过期})。
      二、组织参训登记工作
      各校组织教师填写好2011年度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二),同时对教师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也一并进行登记(表式见附件三)。
      由于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工作与职称评审有联系,所以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情况的审核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各校必须有专人负责,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做好登记表的审核工作,凡是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区教师培训中心将在2012年3月对全区每位教师2011年度参加校本培训活动和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区级培训活动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一次审核。今后教师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区不再另行对教师进行参加校本培训和区级培训情况进行审核(注:2012年教师参加职称评定,区不再审核2011年度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情况和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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